11月9日,在收听收看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察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全市法治建设工作。
会议通报了我市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部署省对市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和全市法治宣传等工作,江汉、洪山、东西湖、新洲等4个区分别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街道综合执法改革、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书面交流。
据悉,今年前三季度,我市颁布《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6件,完成“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清理,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深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新设首批15个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印发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出台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全面修订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深化涉企行政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印发贯彻落实深化政法领域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指导意见责任清单。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开展十大普法主题活动评选。完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武汉市被确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入选全国首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下一步,将扎实推进我市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工作,狠抓问题督查整改,着力健全长效机制。要认真对照省2023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以及市里工作要点,全面梳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要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以今年“12·4”宪法宣传周为重点,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精度,突出重点内容,突出重点人群,突出形式创新,提升宣传实效。与此同时,要抓好平安稳定工作。各区各部门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平安稳定和发展。要大胆探索创新具有地域特征、领域特色的枫桥式工作法,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编辑: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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